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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内规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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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坡区基督教会诗班制度

眉山市东坡区基督教福音堂

诗班制度

一、诗班用献唱诗歌的形式参与崇拜、传扬福音;须用心灵和诚实赞美神、敬拜神、荣耀神;须用虔诚敬畏的态度事奉神、讨神喜悦。不断提高献唱技艺和合唱水平,促进教会圣乐事工不断兴旺。

二、参加诗班条件,经常参加本堂主日崇拜,并受洗的基督徒。信仰纯正,虔诚追求,乐意侍奉,爱国爱教,遵纪守法,没有不良习惯,教内教外有好的表现。有一定音乐恩赐,能保证长期参加排练以及主日献诗,即可报名申请加入诗班。

三、对诗班服侍有负担,有属灵生命追求,明白诗班服侍的重要性。申请加入诗班,须参加诗班培训三个月,通过考核后可加入诗班献诗。

四、严格考勤,不得无故迟到、早退,有事需向诗班负责人请假。排练时保持秩序。须做到练前预习、练后复习,提高练诗效率。没有参加诗班排练者,不得上台献诗。

五、不得在诗班成员内买卖产品、做生意,保持诗班侍奉的单纯性。

六、诗班献诗须身着诗班礼服,身穿黑色长裤、皮鞋上台。做到仪表端庄,崇拜结束前均必须穿诗班服,只能在诗班更衣室穿、脱礼服。

七、退出诗班侍奉,须事先与主管教牧同工提出报告。半年内练诗、献诗累计出席不满40次者,不作为本年度诗班正式成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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